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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有“5大好处”,“4种行径”土地流转会被收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4 15:00:11    

导读:土地流转有“5大好处”,“4种行径”土地流转会被收回


什么是土地流转呢?

其实所谓的土地流转就是甲方把地流转给乙方,也就是说土地的使用权从甲变更为乙。不过土地的承包权还是归属甲方

土地流转的好处

1、可以获得可观的流转资金

2、解决了土地撂荒的问题

3、有利于我国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4、提高粮食产量

5、有利于资本下乡

以下土地流转行径不被认可甚至还会收回土地,一起来看看:

一、土地流转“非农化”

耕地的作用就是用来种植农作物,比如过去在耕地上栽树、在耕地上建鸡舍或大房等都是违法行为,注意这几处涉及畜牧业用地:

①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②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③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明确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时序和年度内落实“进出平衡”的安排,并组织实施

二、土地流转“非粮化”

首先要明确耕地利用优先次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按照粮食生产优先的原则,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食用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我身边就有许多人反应丘陵地区的农田荒芜现象突,笔者认为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打通各个耕地农田的道路,方便机械化耕种。大小型机械化己势在必行

三、土地流转“不规范”

在一些地区基层干部为了利益和业绩,为了追求流转规模,完成任务指标把土地流转合同一次性签死。这样做的后果是这样不仅侵害了农民的利益,也恶化了干群关系,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土地流转原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这样做却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不合法、不明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的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比如张三强行占用李四家的承包土地,那就属于侵权行为。这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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