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祥林嫂不再是一个被完全同情、体恤、怜悯的对象,取而代之的是当代很多人言语之中的讽刺、嘲弄、戏谑。
她的“诉苦”被很多人看成是无关痛痒的“废话”,她的满腹忧闷被认为是“卖惨”与“发牢骚”式的负能量输出,她的浑身愁绪被视作“絮絮叨叨”的怨妇姿态而令人避而嫌之。

“唉,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下雪的时候,野兽在山坳里没有东西吃,会到村里头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
很多人记得了她丈夫病死、儿子被野狼吃掉后的那段话,却没有试图去深入理解她在畸形的封建桎梏(政权、族权、神权、夫权)重压之下的不幸与悲哀。
因而,在很多人看来,也是一种道德观的崩塌与悲悯的缺失。但更发人深思的地方在于,古往今来,似乎世间的“看客”们总是对别人的苦难保持事不关己的“旁观者”态度,当自身遭受苦难后,又异常期望他人的同情。

又或者说,人对“丧”与“衰”的人或事物,是带有本能的恐惧与骨子深处的厌恶,以致于很多情形下,受尽琐碎生活折磨的普通人,在自身的价值追求与自我认同尚未满足之时,更无法施以过多的同情心、同理心与足够的耐性去关注别人的经历、并产生共情与共鸣。
祥林嫂值不值得同情?该不该被讨厌?被当作是卖惨怨妇讽刺挖苦是否合适?
当代关于祥林嫂的争议,在我看来都需要明白两点。首先是尽可能了解祥林嫂的初始文学形象及其在影视、戏曲、现代教育中的典型意义;其次,当生活中用“祥林嫂”代指当代社会的某些群体时,这种情绪很多时候也并非针对祥林嫂本身。
01

祥林嫂的悲剧,与特定的时代与社会因素密不可分。电影《祝福》是新中国电影史上鲁迅小说影像化的成功案例,因此也受到了较多的关注,给当代人了解祥林嫂提供了一个优秀的电影银幕范本。
1956年北影厂的电影《祝福》由夏衍编剧,桑弧导演,白杨与魏鹤龄主演。影像化后的特色有很多,例如,摒弃了原著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而采用了第三人称的客观旁白;曾在《马路天使》等影片中有精彩演出的魏鹤龄,塑造了一个宽厚、纯正的农民贺老六形象;北影厂在十三陵和玉泉山搭景,还原浙东水乡,体现了“十七年电影”中一贯的高质量“服化道”水平。

祥林嫂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劳动女性形象。粗犷健壮、质朴温厚、任劳任怨,她是被封建礼教禁锢与规训的一个普通女性,因而主观上与客观上,她都不具备有彻底反抗传统封建枷锁的条件与能力。
但祥林嫂并非是任人宰割、践踏的逆来顺受之人,她不断地逃离、反抗、再反抗到彻底绝望的过程,折射出的是一个社会的缩影。

她追求人身自由,反抗婆婆将自己视作一种私人的“物质财产”进行婚姻买卖、金钱交易,选择了逃离“夫权”的桎梏;
她追求婚姻的自由,纵使被卫老二暴力绑架,仍宁死不屈企图撞香案自绝;
而当尊严受到践踏而产生的本能反抗,无法解决她被施以冷暴力与社会性压迫的卑微处境之时,她宁可用血汗钱去尝试柳妈口中的办法——“捐门槛”渴望获得解脱;
当她尝尽一切办法而仍旧成为了那唯一一个“不被祝福”的人后,她的世界彻底的坍塌,陷入了对“一个人死了以后到底有没有魂灵”的无尽追问中。

鲁镇上下严格践行着封建礼教的尊卑观念、受到伦理纲常的桎梏:乡绅体系、男权话语,除此以外,迷信的环境更导致了她被视作是“伤风败俗”、“有损体面”的,从而招致全镇上下的“冷暴力”。
如果说封建王朝的剥削阶级(鲁四老爷),尚且可以与西方殖民者中的上层(Upper Class)一道,被赋予一种冷漠贪婪、麻木不仁、嗜血如命的标签;那么底层人之间,在彼此间对劳工阶层的苦难感同身受、对百姓的辛酸苦楚怀有共情的基础之上,仍旧无法施予更多的悲悯与同情(柳妈),这无疑是更令人绝望的。

事实上,比起剥削阶层的压榨、奴役,底层人之间的互相倾轧、互相践踏、互相欺辱,一直是常态。更发人深思的地方在于:深陷其中的人已经习惯了漠然麻木的心境中并安之若素、甘之如饴。
祥林嫂的可怜与悲情在于,其目光所至、力所能及之反抗方式,是于事无补的。抗争无效、挣扎无果,却受尽奚落、排斥与冷眼,这是时代的悲哀,也透出了人性的劣根性。
由此可见,当代的很多人习惯于架空特定的时代背景与社会意义、将祥林嫂视作一种卖惨的懦弱怨妇,是不够严谨且有失偏颇的。
02

但同样应该看到的是:当代人对祥林嫂的嘲笑、讽刺,很多时候,并非是针对祥林嫂这一文学、艺术形象与其代表的社会意义本身,更多地是对当今社会充斥的强迫式“卖惨”与“兜售苦难”的厌倦,引申到的是关于生活态度与处世哲学的思考。
(注:这是祥林嫂人物拓展出来的问题,并不能完全对标到其初始形象本身。至于为何出现这种偏差,是源于当代人对文学、影视追求通俗化理解,其中利弊则无法简单评述。)
即:个体的苦难,于他人而言究竟算什么?是否有必要对他人一直倾诉?这是一个令人望而退却的问题。

现实的例子告诉我,如果一个人过分强调他的不幸而无力承担,通常他只会更不幸;如果一个人无休止地展露负面情绪,那样只会在悲惨的局面上加剧悲惨的事实。诚然,的确存在一种绝对悲情的处境与遭遇,但无尽的嗟叹与无奈终究无法获得尊重与自我的改变。
尽管,文明的发展需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心怀同情、胸怀悲悯,但绝对意义上的共情,是并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的。
社会上的芸芸众生、生活中的凡夫俗子们,既不是怀有无限仁慈与怜悯之心的“圣人”,也决非放弃道德目标与精神追求的“小人”,更多的是不乏闪光点却无法摆脱人性局限性的普通人。

如果个体的苦难情绪无节制的输出、形成了对他人的一种“精神压迫”,那通常是无法奢求每一个人都抱以足够的耐性与善意的,因为个人是没有权力强迫式地要求别人的“接受”与“体恤”,过度的“主动倾诉”也必然会因为“侵犯”到人与人的“相处边界”而产生他人的排斥与厌烦。
在信息碎片化的今天,苦难更容易成为一种“景观”被肆意呈现、过度消费。
当代的很多人,自身经历着苦难、也见证着他人的苦难,久而久之,形成一种心照不宣的状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悲哀与无奈,但这不是以负面情绪示人的理由,亲友间适度的互诉衷肠是一种合理宣泄,但能够解决困境与僵局的终归是自己。

自怨自艾、怨天尤人的结果,也只能在自己无穷无尽的丧气与颓废中郁郁寡欢,丧失掉了生气、消磨掉了意志的同时,也难以再获取他人的善意与好感。
祥林嫂的悲剧,是具有时代典型性的艺术形象,在当代“解构权威”的文化环境下的确容易造成理解上的片面。但争议的背后,却也给我一种启发。
厚德方可载物,自强才能不息。
财富的多寡、阶层的高低、才学的深浅、能力的强弱,会让人处在不同的“位置”,但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内在的那股向上的能量、永不熄灭的心中之火。唯有自强,方能不息。
如果内在的“那股气”坍塌了,便永远再难得到任何来自他人的实质性尊重。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对待他人施以包容与理解、抱以悲悯与仁爱,对待自我自强自律,而不必再强求他人施加“同情”与“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