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伪劣商品可以分为假冒商品和劣质商品两种类型。
假冒伪劣商品其特征是:具有不真实性因素和社会危害性。
假冒商品:商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
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伪劣商品:是指生产、经销的商品,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了假冒伪劣产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
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
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失效、变质的;
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