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开放式监狱”,是相对于传统的封闭式监狱而言的,是一种开放式的监管机构,它逐渐成为西方国家监狱类型之一。开放式监狱始于19世纪后期,不设置监狱围墙、铁窗牢房和警卫看守等监管设施。
1891年,瑞士监狱专家凯勒豪斯在伯尔尼郡任监狱长期间,认为传统的封闭式监狱无视人的尊严,对犯人控制过严,使犯人与社会完全隔离,久而久之会让犯人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不利于犯人的性格和行为改造。因而他建议设立没有围墙和铁栅栏等戒备设施的监狱,营造一个与外面社会相类似的环境氛围,对犯人进行品格陶冶和职业技术训练,引导和鼓励犯人改过自新、自觉自律,形成自尊自重的健康人格。开放式监狱设立之后,在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效,许多欧洲国家和地区逐渐效仿。
以丹麦为例,全国共有监狱14座,只有4座是传统的封闭式监狱,只有那些暴力倾向严重、刑期较长的恶性犯罪者需要在封闭式监狱中服刑。一般的犯人宣判之后,首先考虑进入开放式监狱服刑,即使在封闭式监狱服刑的罪犯,在一段时期内表现良好,也会在其服刑的后期转到开放式监狱。
开放式监狱的监管制度十分宽松,唯一的硬性要求就是犯人晚上必须留宿这里。白天的时候,犯人必须参加工作或学习,也可以接受狱内分配的工作,或者在社会上自找工作。但是在狱外工作的犯人,不得夜不归宿,晚上必须回到监狱。
所以,丹麦的开放式监狱成为一个类似集体生活的大本营,每天一大早,犯人们开着自己的车去外面上班,晚上则开车回来住宿。按照监狱的要求,无论犯人在哪儿工作,每周的工作时间必须达到37个小时以上。如果一些犯人选择留在监狱里学习课程,则学习时间也视为与工作时间等同,也可以获取相应的报酬。犯人学习内容多为丹麦语、英语、法语和数学等,相当于初中的水平,并不是很难。参加学习的犯人多为没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所以学习起来仍感觉吃力,因此监狱中的老师还须因材施教,对犯人进行个别辅导。
一锤定音
丹麦的监狱是典型的开放式监狱,也被称为“自由监狱”。这些监狱中没有高墙和铁栅栏,甚至有的监狱连大门也没有,犯人可以自由出入,每天去社会上工作,只是晚上必须要回到监狱。正因为如此,监狱对犯人的改造十分有效,而丹麦也成全世界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