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讨论,是因为事情切切实实的发生在身边,而对于身处纠纷漩涡中的人来说,真是难受。而没有在其中的人感受可能没有那么强。在与周边的人交流中发现这一问题还是比较普遍的,现实生活中的极端事件偶有发生。就相关的问题如何解决,还查阅了不少相关规定,结合身边的事,为了更好的解决因农村宅基地及建房发生纠纷,提以下建议:
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尤其是一些重点人群。在问题未扩大前及时介入。使群众在矛盾发生的芽状态时,首先就基本知道是否占理。
二、发挥基层的调解作用,明确基层调解组织的权利与责任。对矛盾纠纷要依规给出决断,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要在制度明确基层调解的效力, 甚至于给予调解组织裁定权。也就是调解组织有权利也有责任,调解不应是息事宁人,一味让老实人吃亏,而是在合理的范围内调解,否则就给出明确结论。
三、事情的处理结论要引导事态向有利于有理一方的发展。如调解组认为甲乙两方中有理一方为甲方,则应支持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不服可以起诉。
当然不管规定如何完善,都是要由人来执行的。其实说一千道一万,基层调解组织用心用力,才是问题解决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