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资质的企业应按照首次、新增、升级、延续、简易变更、挂失补办、重新验证等申请项目和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
1) 同一审批机关许可的资质,企业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附附件材料1套。
2) 附件材料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顺序装订,规格为A4型纸,但不得放大或缩小原始材料,并有总目录,有页码和申报说明,页码逐页书写,封底有软封面。
3) 申报材料必须数据完整、表格填写规范、印章齐全、字迹清晰,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4) 企业的申请材料必须是中文。原始材料是其他语言的,必须附有准确的中文翻译。
5) 申请材料经资格受理机关受理后,不得修改或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