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关系到入伍义务兵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小编经常收到小伙伴们的咨询,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何领?冠明参军规划刘班长为大家解答一下。
义务兵入伍前就办好手续,到了发放时间就会“卡到账”,无需单独跑一趟或四处咨询打听,有的地方会提前通知或组织发放仪式。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提干、考入军校、提前选改为军士后,都不再享受家庭优待金;采取非应征入伍方式参军的不享受;对大学生义务兵、赴艰苦边远地区 (西藏、新疆等) 服役的家庭可以适当增发优待金,增发标准各地不同;因身体不合格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的,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推后离队的,按实际推后月数计算。
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实行城乡统一。各地可对入伍大学生义务兵适当增发家庭优待金,服役部队驻地在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补入西藏、新疆等高原部队)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普通兵的1.2倍。
如果入伍满一年后没有收到优待金,家庭成员可以到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