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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些行为的,可能涉嫌非法狩猎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1 15:30:14    

对于用弹弓打鸟、抓癞蛤蟆、打野兔的小时候,很多人可能有共鸣。如果确实做过这些事情,那么可能涉嫌违法了,只是,那时候杀伤力有限,并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可是,现在捕猎工具、方法都升级了,成年的你杀伤力也很强,再去捕猎这些动物,可能就会触犯非法狩猎罪了。

非法狩猎罪对象是指除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以外,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保护动物),常见的有: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触犯非法狩猎罪,将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行为人非法狩猎的对象如果涉及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论处。

有这些行为的,可能涉嫌非法狩猎罪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任何捕杀、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非法狩猎麻雀20只以上的,将被立案起诉。

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狩猎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根据有关法规及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指以下几种情形:

  (1)为首组织或者聚众非法狩猎的;

  (2)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内,多次猎捕或大量猎捕野生动物的;

  (3)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狩猎,使野生动物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

  (4)长期非法狩猎屡教不改的;

  (5)非不狩猎不听劝阻,威胁、殴打保护人员的;

  (6)其他手段特别恶劣的。

值得一提的是,成立非法狩猎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构成本罪需达到情节严重,情节不严重的不犯本罪;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以“明知”为必要,过失不构成本罪;第三,本罪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自然人主体为一般主体,而不是仅限于专门从事狩猎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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