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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5 12:15:08    

遗产继承公证手续: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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